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
应对2021年寒假、春节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2021年1月修订稿)
为及时、有序、高效处理新冠肺炎疫情事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20号)、《省政府 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6号)、苏防控学校防控〔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启动条件:
本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时,启动本预案。
二
工作目标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冠肺炎疫情事件 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新冠肺炎疫情事件不发生、不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园的危害。宣传普及新冠肺炎疫情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治,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对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朱劲松校长任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孙华副校长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各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医疗救治组、预防控制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师生工作组五个应急处理工作组。
(二)应急处理工作职责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视情况,批准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下达应急处理指令;负责应急处理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新冠肺炎事件的重要信息。
2、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及各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1)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办公室、师资督导事处、教学管理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教学系、部等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为: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各部门紧急应对和处理新冠肺炎疫情事件,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收集校内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部门、教学系部通报情况,提出各级紧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意见、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教学系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医疗救治组由校医室及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校医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病人的接诊、收治、隔离和转运工作。
(3)预防控制组由校医室及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校医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协助市疾控机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处理、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卫生宣教、应急预防接种等。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服务处、财务处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后勤服务处主任担任。主要负责后勤保障、物资供应、环境清洁、消毒和转运车辆的调度。
(5)安全保卫组由安全保卫处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安全保卫处主任担任。主要负责配合市疾控机构人员对医学观察区布控及安全管理、校园进出人员的登记等。
(6)师生工作组由师资督导处、工会、学生工作处、团委及教学部学生管理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学生工作处主任担任。主要负责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QQ、微信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实施传染病期间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新冠肺炎疫情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上报,督促就诊;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并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四
健康教育与预警防范
(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形式普及卫生知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病因及时向师生员工宣传科学的防病知识;
(二)做好系新冠肺炎疫情各项统计表格的日常监测工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预警报告规定,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三)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应急演练。
五
事件报告、应急响应和应对措施
(一)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报告
1、严格执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一旦新冠肺炎疫情事件时,本人或相关知情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报告的新冠肺炎疫情事件调查、核实、初步确证后,应在2小时内向张家港市教育局、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必要时向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报告。
2、信息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损害程度、现场救援情况和已采取的其他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
3、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二)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响应
如若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应在市级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疑似病例,学校须报张家港市教育局和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
②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后,应合理调整教学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络教学、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 。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三)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应对措施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确认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后,立即下令各应急处理工作组进入紧急状态,各负其责,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指导,并根据事件的变化及需要,调整相应任务及人员。
2、信息统计组迅速把相关信息汇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向上级领导报告。
3、安全保卫组和预防控制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与新冠肺炎疫情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4、安全保卫组加强对学校的门卫管理,寒假、春节期间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5、后勤保障组应重点消毒工作。
6、心理健康辅导室应注意突发事件对校内人群的心理影响,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提出防止发生医学观察区内心理危机的意见,并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7、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在学校适当范围通报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8、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其他应对措施。
六
应急反应终止与善后工作
( 一)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上级防疫部门决定是否终止。
(二)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善后工作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后,工作重点应转入善后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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